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根治欠薪制度建设,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开展,市服管中心联合市人社局劳监大队对江宁区在建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江宁区建设局、人社局相关人员参加。督查发现:部分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规定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部分项目农民工未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且人员考勤数据未实时上传至“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部分项目虽已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但未通过该专户发放工资或工资发放数额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维权信息告示牌缺项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江宁区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压实总包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支付制度,结合冬季攻坚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对此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已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给予通报、处罚。